| 制度目标 | 让修好的车顺利交给客户,不丢东西不漏检查,客户满意少扯皮。 | ||
|---|---|---|---|
| 职责分工 | 接待员负责通知客户、陪验车、交资料;结算员管费用和发票;主管处理纠纷。 | ||
| 核心条款 | 车要清干净、停好位置;验车要查质量、外观、号码;客户签字才算交车。 | ||
| 执行要求 | 修完马上清理,结算后立刻通知客户;验车必须两人在场;资料当天全交齐;档案当天建好;主管每周抽查三台车记录。 | ||
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1、维修竣工后,应对机动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业务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机动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
4、业务接待员和结算员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业务接待员应将竣工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明细表、维修发票以及从该车换下的旧零件交还给客户。
6、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做好跟踪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