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钱容易乱花,怕项目做一半没钱了,想让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别浪费,也别挪用。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拿学院钱做教研科研的人,管他们怎么花钱、花在哪、花多少。 | ||
| 职责分工 | 科研处定规矩、查账;财务处管钱、报销;项目负责人自己签字、填表、报账,出了问题自己兜着。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买跟项目无关的东西,不能超预算乱报,不能拿钱发工资,不能私自转给外单位,不能拿钱出国开会。 | ||
| 检查与监督 | 项目启动两周内办手续,中期检查合格才给第二笔钱,结题后一个月内交决算表,不按时交就停拨款,查出乱花就追回钱。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教研科研项目经费,依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遵循“一次核定、分期下拨,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分类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所有教研科研项目经费均需纳入学院财务部门的统一帐号内。
第三条 项目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须严格执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和协作条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科研处、财务处是教研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