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急性职业病来了乱套。要快控制、快救人、快上报,别拖别瞒。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和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厂长盯着检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救人、停作业、保现场、立刻报安监局。不准瞒报漏报迟报假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应急准备,出事就启动预案。没做到的扣绩效,严重就调岗。每半年演练一次。 | ||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章,尚未发布。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