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车子路上出事,想盯住每辆车跑哪、咋跑,让司机别乱来,公司能稳当干下去。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跑客运和危险品的车,还有开车的、管车的、盯监控的人,都得守这规矩。 | ||
| 职责分工 | 总公司带头定规矩,监控中心24小时盯着车辆,车管单位管自己车队,职能部查漏补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拆gps、不准遮天线、不准乱按报警、不准超速、不准疲劳开车、不准不插ic卡就上路。 | ||
| 检查与监督 | 监控中心天天看屏幕记问题,车管单位马上改,不改就罚钱停运,月底交报表,没交罚款加滞纳金。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强化运输过程安全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省政府、省交通厅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客运、危险货物车辆(或统称‘营运车辆’)gps(包括‘gps’与‘gps行驶记录仪’)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和管理,实现对营运车辆运行的动态监控,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监控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全面防控,重点控制”的原则,对车辆运营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和调度指挥。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内客运、危险货物车辆和经营、从业人员,以及负责车辆安全监控管理的单位(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