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没人管,隐患没人查,安全没人盯。 | ||
|---|---|---|---|
| 适用范围 | 总公司、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所有人。 | ||
| 职责分工 | 总公司牵头,公司执行,分公司配合,项目部落实,班组天天查。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定期检查,内容要全,打分按省里标准,整改要“三定”。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后要评讲、出通报、写报告、进档案;问题发整改单,不改就罚;复查要跟上。 | ||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