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0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提前发现隐患,不让小问题变大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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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企业所有工区、车间和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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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企业负责组织检查,工区车间每月查两次,班组每天查,班组长盯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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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班前班中班后都要查岗位,员工不戴防护用品不能上岗,违章必须马上拦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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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查出问题要记下来,大问题当天报,定时间定人定办法改,改完要签字验收;改不了的得盯紧,危险就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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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按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企业应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况出现后应加强检查力度。
第二条 各工区、车间每月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检查。
第三条 班组每天上班前应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违章上岗,有违章的必须坚决制止。
第四条 班组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对各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发布时间:2026-09-05
适用岗位:安全值班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制定背景 | 每天有人乱扔烟头,出口被堆货堵住,灯坏了没人修,怕着火跑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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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楼层、仓库、办公室的日常巡查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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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保安队长带头查,各楼层主管配合,行政部月底抽查记录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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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看见明火马上报,通道不能堆东西,应急灯要亮,防火门不能常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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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巡查本每天交到前台,行政部翻看签字;漏填三次扣当月绩效,问题没改完不许下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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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一)每日防火巡查
技能要求:
1.能识别巡查区域内的各种火源,并能判定违章用火行为;
2.能识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
3.能判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能判断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能识别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分隔设施;
6.能判断各类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能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相关知识:
1.火源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检查要求;
2.安全疏散设施的作用、种类及设置要求;
3.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作用及设置要求;
4.应急照明设施的作用、种类及设置要求;
5.防火分隔设施的概念及种类;
6.防火门的分类、构造、作用及设置部位;
7.防火卷帘的分类、构造及检查要求;
8.《防火巡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发布时间:2026-08-06
适用岗位:安全值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没人管,隐患没人查,安全没人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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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总公司、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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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总公司牵头,公司执行,分公司配合,项目部落实,班组天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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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必须定期检查,内容要全,打分按省里标准,整改要“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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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后要评讲、出通报、写报告、进档案;问题发整改单,不改就罚;复查要跟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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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发布时间:2026-07-07
适用岗位:安全值班人员、车间设备主任、分厂厂长
| 制度目标 | 管住危险地方干活,别让人受伤、别让东西坏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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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车间负责人定安全办法,安环科检查现场,厂长去现场确认,总厂长批单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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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干活前得有措施、有人盯、工具要好;禁火区要审批;密闭空间先通风再检测;带电要穿绝缘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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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填申请表,四级签字才准干;安环科派人盯现场;监护人不能离岗;每天查措施有没有效;完事清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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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
2.1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2 带电作业:
2.3 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
2.4 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
2.5 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