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公共场所着火伤人。大家不懂防火,又爱用电器、乱扔烟头,容易烧起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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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宾馆、饭店、剧场、俱乐部这些地方的人和东西。 | ||
| 职责分工 | 客人自己管好电器和烟头;服务员看着点;维修工用完烙铁要放稳;演员吸烟得有人盯。 | ||
| 管理要求 | 电热器离可燃物远点;灯泡别贴木头;用完电熨斗马上拔电;烟头扔进烟灰缸;蜡烛不能没人看。 | ||
| 监督与检查 | 服务人员天天转着看;经理不定期查;谁没做到就提醒重做;再犯要登记名字;严重了请出场所。 | ||
为了有效的预防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除对人们加强防火常识教育外,还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热设备时,要远离可燃物。如使用的红外线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温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质,很容易引起火灾。
2.使用的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否则,照明灯具若紧贴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其危险性也时很大的。因为灯泡的表面温度很高。比如 6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35-180℃;10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70-220℃所以当灯泡与可燃物接触时间一长,就会引着起火。
3.人们使用电熨斗熨烫服装,或使用电吹风修整发型时,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灯余热散尽后,再收存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