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伤人伤命,想让施工时人人小心,别乱来,资料要真,钱要花在安全上,大家心里都有数。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重庆盖房修路的单位和个人,管施工、设备、防护用具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建委牵头管总,安监站具体查,监理盯着现场,施工方自己守规矩,项目经理扛大头。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给假资料,不能压工期,不能逼人买不合格设备,不能挪用安全经费,不能让没证的人上岗。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要报监交材料,监理天天看,安监站不定期查,发现错马上改,不改就停工,查到问题记进档案扣分。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等施工活动,以及为上述施工活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