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设备乱投运出事故 | ||
|---|---|---|---|
| 适用范围 | 变电所所有新改扩建和检修后的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变电所负责人管总,修试人员干活,专业人员配合验收 | ||
| 管理规定 | 必须验收合格才准投运,资料不全不行,没签字不能终结工作票 | ||
| 监督与罚则 | 验收要记在专业记录簿里,写明能不能运行,领导批了才能特事特办,查记录本看有没有漏项 | ||
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大、小修、定期试验、临时检修后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图纸资料完备,移交给变电所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2、设备验收应按部颁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
4、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专业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确认无疑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又急需投入运行时,需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