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检修时出事,有人乱操作、没断电、不验电,容易触电或短路。要管住现场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变电室、值班员、工作负责人、签发人。 | ||
| 职责分工 | 电气负责人签票,工作负责人盯现场,值班员许可开工,三个人都要负责。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用工作票;事故抢修可免但得交任务交措施交安全;停电验电接地缺一不可。 | ||
| 监督与罚则 | 开工前查措施,工作中不停监护,复工要复查,完工要清场签字;没做到就叫停重来。 | ||
1 、现场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工作票。对于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可免去工作票,但必须交任务、交措施、交安全。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需在工作前交到被修设备的变电室,以便准确地做好检修的安全措施。
2 、工作票签发人(电气负责人)应对下列各项负责:
( 1 )工作必要性。
( 2 )工作是否安全。
( 3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 4 )所派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和技术水平能否胜任该项检修工作。
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工作前先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工作时间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开始监护人需不间断地监护工作人员,如有不安全行为,应立即提出警告并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