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0
| 制度目标 | 管好发票不乱开,不让钱账对不上,防止被税务局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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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财务部买票、管票、登记;各部门专人领票、开票、记账;审核人要检查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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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发票必须按顺序开全联,金额一致,盖章签名;不准转借、代开、虚开;专用发票只能收指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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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领票要登记号码,用完交回核对,每天比对入账金额,月底整理存根,五年内不能丢;财务部每月抽查,查出问题就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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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公司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发票的领购、使用、保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发票购买审批手续
2.1发票的审批由公司财务部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发票准购簿,定期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购买审批手续。
2.2税务部门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到发票专卖点购买并登记发票管理簿。各部门需用发票时,一律由专人到财务部领取,按规定将所领取发票号码逐一登记。
3发票内部领用手续
3.1各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领用、保管、使用发票,按照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在使用发票时,必须登记使用日期、发票号码、金额、收票单位及经办人姓名。
发布时间:2026-07-16
适用岗位:发票管理员、开票员、财务经办人
| 制定目的 | 防止乱开乱用发票,让税务机关能管住专用发票,保证税款收得准、收得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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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他们怎么领、怎么开、怎么存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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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县市级税务局审批和发簿子,专用发票部门核发和检查,税务人员盯着办税员和企业财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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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不能卖给个人,不能涂改发票,不能不盖章,不能超面额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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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先验旧发票再供新票,每月报购用存情况,没按时交材料就停供发票,查出问题就收缴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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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
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