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8
| 制定目的 | 怕承包商乱来出事故,想管住施工安全,保护大家不受伤,让活干得顺当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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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厂干活的外包队伍,包括修设备、建厂房、招来的民工临时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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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环处发许可证收押金,工程部门查资质签合同,生产单位盯现场管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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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没证就开工,不准带火进厂,不准乱接电线,不准碰正在用的管道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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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先培训考试拿证,再交钱办手续,施工时有人盯着,违规就扣押金,严重就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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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发布时间:2026-08-02
适用岗位:发包部门负责人、工程设备部人员、ehs专员
| 制定目的 | 电厂外包活多,安全容易出岔子。想让干活的人清楚自己该干啥、咋干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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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外包单位和电厂双方干活的人。管工作票怎么开、安全措施咋落实、现场咋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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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监部查外包签发人资格并备案。电厂和外包各派负责人盯现场。电厂安监定期查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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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外包签发人不能随便派不熟的人当负责人。安全措施没写全不准开工。负责人离岗时没人接替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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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所有负责人上岗前要培训考试。安监每月抽查票面和现场,月底通报问题。没按要求做的,停岗再培训。整改超三天要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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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外包单位提出,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2、外包工程中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对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外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职责: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必须经常对工程检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