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废物乱放乱倒污染环境,出事故伤人伤厂子,想管住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产废的分厂和化验室,管废催化剂、废油、废酸碱、剧毒残液这些玩意儿。 | ||
| 职责分工 | 环保化验中心牵头盯总,物管中心存废,公安处押运,安全部培训检查,各分厂自己管好临时点。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混装混存,不准乱倒乱排,不准没证运输,不准不贴标识,不准用没防渗的容器。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报台账,环保化验中心不定期查,物管中心每月报库存,不按时报或造假就扣绩效,查实了还要罚。 |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职责、措施及检查与考核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2 引用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 术语
3.1危险废物
本标准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以
及国家标准规定的按危险废物处理的废物。
3.2危险废物贮存
是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