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5
| 制定目的 | 国家有条例要执行,怕压力容器和危险化学品出事,管住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全过程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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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机材部门管压力容器、压缩气体、液化气、汽油柴油、氧气乙炔这些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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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机材部门牵头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工程部门提需用计划,仓库管理员天天查物品状态,安全部门盯着不松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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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野蛮装卸、不准混装混运、不准无证采购、不准超量堆放、不准火源进库、不准气瓶卧放乱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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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机材部门按计划买,运输要持证,仓库建台账、设五防、每天查,安全部每月检查,没做到扣绩效,问题重的调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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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3、项目部机材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具体控制。
发布时间:2026-07-12
适用岗位:危化品领用人、危化品保管员、危化品安全管理员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保护人、设备、环境不被毒害腐蚀爆炸烧伤,让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都安安全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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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人,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这些活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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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处牵头出主意办手续,保卫处管消防和进出登记,销售供应处审证件签协议,生产处调车指挥,设备处修设施,各单位自己盯现场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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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作业区不能抽烟带火种,不能乱堆东西,非工作人员不能进标了“禁止入内”的地方,没审批不能动火施工,禁忌化学品不能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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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岗位人员每天查标志、消防器材、安全设施,每周查储罐容器管道,每月对表填记录;安全环保处不定期抽查,没做到的要补整改,两次不改就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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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中的安全,特制订本要点。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要点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附件一: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四条 安全环保处
1、负责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专业指导。
2、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
发布时间:2026-07-10
适用岗位:危化品领用人、仓库保管员、危化品采购员
| 制度目标 | 管好仓库东西,不让危险品出事,保护人和地方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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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保管员负责收货、记账、检查、打扫;安全员盯着消防和警示牌;主管定期查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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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危险品要分开存,不能混放;入库要验合格证和标识;堆货有距离要求;轻拿轻放不乱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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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每天清点登记,每周查堆垛和包装,每天记录温湿度和异常;消防器材每月试一次;检查要有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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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 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 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 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 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发布时间:2026-07-04
适用岗位:危化品领用人、仓库保管员、电工人员
| 制定目的 | 怕焊花点着东西起火,木屑堆太多会烧起来,熬沥青时风大容易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不惹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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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电焊气割工、木工、油毡工、油漆工、电工、司机,管他们干活时怎么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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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工长班组长交底,看火人盯着现场,消防员审批用火证,电工查线路,队长天天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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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焊工没证不能干,木工间不能抽烟,熬沥青刮五级风不行,油漆房不能拉电线,司机修车不能用草帘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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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用火前先办证,工长讲清楚咋做,看火人全程守着,下班前断电清场,查到没做到就停工重学,每月检查一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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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气焊工的防火要求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气焊操作前,应有工长或班组长向操作人员、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进行违章操作。
5.电、气焊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