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货物车的标志灯牌和罐体颜色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经理管统计更新维护;驾驶员押运员守现场标识 | ||
| 核心条款 | 灯放车顶中间,牌挂车尾右方;罐体银灰底色;环形色带按介质分红黑黄 | ||
| 执行要求 | 按国标cb13392-92挂灯牌;色带宽度看载质量;字高不小于250mm;检修时挂标识开警灯 | ||
为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公司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
二、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 c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丰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四、罐车的罐休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体外表面为铝自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