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3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过事故,大家安全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想靠培训让大家懂风险、会防护、少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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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加氢裂化车间所有人,包括新来员工、调岗的、离岗再回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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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牵头组织,班组长和安全员具体教,厂里安全部门抽查检查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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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新员工必须学满72小时才能上岗,每年补训不少于20小时;换岗或离岗超3个月要重学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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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班前分析风险、班后总结问题,“安全日”固定半天学;考试不合格就停岗重学,合格才许干活;车间每月自查,厂里不定期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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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氢裂化车间安全教育的管理。
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基本确定后进行,由车间一级组织。
发布时间:2026-07-30
适用岗位:危化品销售人员、危化品采购人员、总工程师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化学品买卖,不让出事故,保护人和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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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老板负责监督,主管安排培训,员工按要求操作,仓库员管库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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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必须培训才能上岗;酸碱分开存;买货要登记证件;勤检查不漏不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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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培训完才让干;每天查库存和包装;卖货前看证件并登记;发现异常马上报;每月自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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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二、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三、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