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9
| 制定背景 | 怕医疗垃圾乱扔乱放,伤到人、污染环境。以前出过漏子,得管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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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各科室,所有接触医疗废物的 staf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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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科主任带头管,护士长盯执行,院感科查落实,大家都要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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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黄袋装医疗垃圾,黑袋装生活垃圾,红袋装放射垃圾;不能混装,不能倒出来,破袋子不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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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检查封口和标签,登记本要写清重量和去向,漏了要马上报,不登记扣钱,乱扔直接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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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科室(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子装,放射性垃圾用红色袋子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发布时间:2026-08-02
适用岗位:医疗废物运送员、科室兼职人员、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员
| 制度目标 | 防止医疗废物乱扔乱卖,保护大家健康和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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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院感科管监督,后勤科管转运,各科室负责分类和初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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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必须专袋专桶装,贴好标签;五类废物不能混;锐器单独放;严禁出售或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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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每天定时收运,工具用完立刻消毒;每周检查一次记录;发现问题马上整改;科主任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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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