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4
| 制定背景 | 厂里有好多易燃易爆地方,动火容易出事。怕工人不小心点着火,烧伤人或者炸坏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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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车间、辅助车间、施工单位,凡是在易燃易爆区干活都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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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动火负责人填证,安全员落实措施,值班工长和车间主任签字把关。生产安全科和主管厂长盯一级动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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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必须提前办证,分析合格才能动;正压管道压力不小于1000pa;可燃气体不能超0.5%;氧含量要在19%—22%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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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没证不准动火,转借涂改直接作废。现场条件变了就得停,重新分析合格再干。安全员随时查,发现不对马上叫停。动火人有权拒接不合规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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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凡在本厂区内易燃易爆的区域内,因工作需要而动用明火或从事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时,如:凿水泥、打墙眼、电器设备的耐压试验.使用电动或手动砂轮机等,均需执行本制度,并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二) 办理动火证手续:
l、办理动火证,应提前一天办理。以免临时仓促,造成疏忽或失误。
2、生产车间的动火工作,由申请动火单位动火负责人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根据动火
证要求,逐项填写,并由安全员逐项落实安全措施,经取样分析化验合格,值班工长审查批准,车间主任主任签‘字后方可动火。
发布时间:2026-06-30
适用岗位:动火分析人、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
| 制定目的 | 加油站动火容易着火爆炸,得管住这事,让干活更安全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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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加油站里用明火的人和事,比如焊东西、烧东西、开非防爆车进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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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站长牵头办票,片区经理批二级三级,市公司和消防批一级,储运安全部存档查,站长和施工方一起盯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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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没票不准动火,没人看着不准动火,措施没到位不准动火,票上写的跟干的不一样不准动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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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先填票再干活,票批完才能开始,站长检查落实,片区抽查,没票或乱干就停掉,票过期重办,一级票八小时就得完,超时重测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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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加油站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 《公司关于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 ,参照 《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或火灾危险区域内,使 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的都称之为加油站动火。主要 包括以下作业: 1、使用电焊、锡焊、焊割等;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及明火照明等; 3、烧烤煨管、铸、锻、电钻、砂轮作业等; 4、熬(浇)沥青、炒沙子等; 5、非加油和卸油的机动车辆进入储油区和爆炸危险区; 6、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