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车子乱用浪费钱,想让每辆车都安全跑起来,帮法院把活干好。 | ||
|---|---|---|---|
| 适用范围 | 管全院公车和开车的人,管派车、修车、加油、停车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牵头管所有事,驾驶员听安排开车修车,院领导批大事,车管员盯细节。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酒后开车,不准私自拉人,不准乱停警车,不准证件不齐就上路。 | ||
| 检查与监督 | 办公室填单子派车,用车前查车况,修车要填单批了才修,油卡专人管,没按规矩办就自己掏钱或停驾。 | ||
法院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有效管理国有财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效率,确保正常的公务用车,更好地服务于法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本院公用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应积极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用车前养成自觉检查车辆的习惯,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行车安全。车辆的维护、年检、保险手续由办公室按规定安排专人办理,凡涉及外单位公务借车的,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二、用车范围
1、院领导工作用车。
2、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需要安排用车。
3、省、州、县会议需要安排用车。
4、其他需要安排公务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