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村里开会老是临时通知,大家没时间准备,群众意见大,容易出误会。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村和社区的党支部、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普通村民。 | ||
| 职责分工 | 党支部牵头做告知,两委配合执行,监督委员会盯着看有没有漏掉人。 | ||
| 管理规定 | 支部提议会前2天要通知,大会前5天要通知,补偿分配这些事要提前5到10天说清楚。 | ||
| 监督与罚则 | 贴公告、发短信、打电话都得留记录,短信要对方回确认才算数。监督委员会天天查,不按规矩办就提醒,再不改就报纪委。 | ||
一、告知内容及时限
1、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召开支部提议会、两委商议会之前,要提前2日将所议事项告知参会人员;在召开党员审议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大会之前,要提前5日将所议事项告知广大党员群众。
2、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实施,特别是各种补偿分配、物资发放、宅基地分配、群众福利待遇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提前5—10日告知群众。
二、告知方式
要按照“内容无遗漏、范围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和不同群体的特点,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告知群众,坚决做到不错过一户、不漏掉一人。
1、对长期在村(社区)居住的群众,可通过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发放告知书、阳光农廉网等传统方式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