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保护员工身体不被化学品和粉尘伤害,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全些。 |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负总责,部门领导管本部门,安环部日常盯,工会监督,员工自己也要注意。 | ||
| 核心条款 | 防护设备不能随便停用,上岗前必须培训,体检要按时做,女工孕期哺乳期不能碰有害活儿。 | ||
| 执行要求 | 设备每天点检,防护用品发到位并检查使用情况,每月排查隐患,检测结果要公示,培训要考核,不达标不能上岗。 | ||
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本单位职业危害的种类有:乙酸乙酯、丁酮、粉尘。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