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报销流程清楚明白,大家都知道怎么走手续,也能互相看着点。 | ||
|---|---|---|---|
| 职责分工 | 行政副校长管大头,校长盯着看,总务主任审小钱,教学副校长管教具书本。 | ||
| 核心条款 | 买东西要填单子,500元起就要领导签字,超2万得招标,发票必须写清用途。 | ||
| 执行要求 | 发票要规范,东西得入库登记,差旅要处室开证明,学费退款要班主任和校长都点头,支票得先申请再盖章。 | ||
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学校财务实行行政副校长主管、校长负责监督,重大经费开支由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现对学校经费开支审批作以下规定,以便全校教职工明确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也有利于互相监督。
一、学校基建项目审批
学校基建和大规模维修,由校长办公会议提出意向,报请市教委有部门立项批准,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由行政副校长和总务主任负责监督。
二、学校物品采购审批
学校购物,实行请购制度,先由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报总务处,500元以下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并组织采购;500元-2000元须行政副校长同意;2000元-10000元由行政副校长请示校长同意。10000元-20000元须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讨论同意,20000元以上报请示教委采购中心组织招投标或定向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