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品库房,防止出事,让爆破器材放得安全,不乱堆乱放,大家进出有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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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仓库负责人总管,保管员负责收发和堆放,保卫员守门查人,安监科批外来人员。 | ||
| 核心条款 | 专库存放不同品种,废品新品单独放,堆高有限制,通道要留宽,门口挂警示牌。 | ||
| 执行要求 | 保管员要持证上岗,外来人必须批准带进,产品凭合格证进库,不合格另存,每天检查堆放和环境,十防十二无要盯紧。 | ||
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二、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岗哨和流动岗;门岗应建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三、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 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安监科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五、 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另库存放。
六、仓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提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