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乱接电线出事故,保证用电安全,保护人和设备不被电伤。 |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负责审批登记临时线;电气主管签发工作票;电工执行安装拆除;监护人现场盯安全。 | ||
| 核心条款 | 私拉电线不行,必须报批;停电检修要断电验电挂地线;挂牌设栏;两人以上干活;填工作票。 | ||
| 执行要求 | 临时线最多用七天;检修前填票签字;现场必须有人监护;拆线及时报工程部;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 | ||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安全用电
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a)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b)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c)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