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工地动火容易着火,怕烧到人和东西,影响干活。想管住乱点火的事,让现场安全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焊工、电工、做饭的、修机器的都算。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一级动火,项目防火负责人管二级三级,班组长填表,消防部门也看一眼。 | ||
| 管理规定 | 高处、地下室、堆满易燃物的地方动火要报批;小地方也要填表;没批不能点火。 | ||
| 监督与罚则 | 填表 写安全措施才给批;查到没批就动火,罚款或处分;真起火了要追责;做好事有奖,发钱或表扬。 | ||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有得于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结合企业的情况,特制定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审批范围
1、 七层楼(24米)以上登高焊、割作业;
2、 地下室焊、割作业;
3、 工地烧明火熬、割作业;
4、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注: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填写一级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