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校园火灾,保障师生安全,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减少事故风险。 |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负责监督;后勤处管用电维修;各院系管本单位执行;电工持证操作。 | ||
| 核心条款 | 禁私拉电线,禁用大功率电器,禁在宿舍做饭,禁在实验室吸烟,动火要审批。 | ||
| 执行要求 | 日常巡查由保卫处牵头,每月检查一次;故障报修24小时内响应;违规立即整改;记录留档备查;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 ||
大学校园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sd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校建筑物内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架设电源线路,安装、检查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非电工或不具备电学知识的专业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热器。
3.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学校教学、生活场所,用电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学校用电管理部门申报,不得擅自进行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