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锅炉房更安全,不让锅炉出事,保护大家安全,保障学校食堂正常烧水做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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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管理员负责登记、检查、卫生;司炉工负责操作、巡检、报修;维修工负责修设备、换零件、做保养。 | ||
| 核心条款 | 要办登记证才能用锅炉;发现大问题马上停机;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每天打扫卫生;每年寒暑假必须大检修。 | ||
| 执行要求 | 登记证不办不能点火;隐患不处理不能继续烧;没证的人不准碰锅炉;卫生每周一扫,每天小清;检修记录要手写留底,拍照存档。 | ||
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1、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
2、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3、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
4、健全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司炉工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5、完善锅炉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要定期检查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及辅机的损坏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