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检查站的人乱来,执法不严不文明,想让大家守规矩、查得准、形象好。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检查站和值班人员,管木材运输车检查、登记、处罚、收费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资源林政股来考核打分,站长盯班,值班员干活,县局最后拍板定奖罚。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脱岗睡觉喝酒,不准家属摆摊,不准漏查假查,不准私放黑货,不准乱收费。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季度县局来查分,扣分按条算,年底算总账发奖金或谈话调岗,记录本子要留痕。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查站的管理,有效防止木材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检查执法质量,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检查站必须坚持2人以上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检查人员上岗时,必须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二、不准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睡觉,不准酒后上岗。(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三、检查人员或其家属不得在检查站附近摆摊设点,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任何与木材检查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