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以前报安全信息老出错,有的漏报有的晚报,现在要统一标准,让信息又快又准。 |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部门和公司,管生产中出的事和平时的安全情况。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盯着整体,发电部管运行环保,设备部管设备,实业公司管多种经营,思政部管对外发消息,厂办管治安交通,各管各块。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瞒着不报、不准拖着晚报、不准乱报假报、不准跳过厂里直接对外说、不准漏掉关键内容。 | ||
| 检查与监督 | 出事马上打电话报,半小时内口头简报,六小时内交书面材料,安监部每月查一次,漏报迟报要被点名,报错三次要写检查。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____〕5号,《大唐江苏分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____年版),《电力安全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____]205号),结合我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的信息包括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和日常安全管理信息。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应准确、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