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校园里车和人不乱跑,不撞人,不堵路,大家进出都安全顺当。 | ||
|---|---|---|---|
| 职责分工 | 校办批车进校,门卫管登记和指挥停车,保卫处查偷车,老师管学生上车排队。 | ||
| 核心条款 | 车速不能超10公里,不准酒驾、超车、鸣号;自行车要单人骑、锁好、停指定地;不准乱停楼道或草地。 | ||
| 执行要求 | 门卫盯进门车辆,值周老师守学生上车,保安巡逻查乱停,每周检查车棚和车库,发现违规马上提醒。 | ||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