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以前修车乱七八糟,没规矩,车主老被坑。现在要让大家修得明白、修得放心、修得安全,市场也别乱哄哄的。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修理厂的、修汽车摩托的、修危险品车的,干维修这活儿都得守着。 | ||
| 职责分工 | 交通部在上面盯着,省市区县运管所具体干活,查证照、看现场、收材料、发牌子,还要管投诉和检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无证开店,不准用假配件,不准修报废车,不准乱改车身颜色或大件,不准虚报项目只收钱不干活。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去运管所交材料办证,批了才能干;日常有人抽查,不合规就整改,再犯就罚钱吊证;每年报数据,修完车给清单和合格证。 | ||
____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____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____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____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