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3
| 制定背景 | 工人操作不规范,容易出事故,影响生产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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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行车的人和开车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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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行车工自己负责操作,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不定期查,车间主任管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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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必须持证上岗,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完好才能干,不准无证、超载、斜拉、带人吊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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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天交接班要检查设备,发现隐患马上停用报修;违规第一次批评教育,再犯扣绩效,出事追责;每月抽查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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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生产效益。
2、使用范围:
行车操作人员及操作过程。
3.安全作业规范
3.1每台行车,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操作证的行车工人操作,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行车工人必须了解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熟悉行车操作规范和行车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清楚设备安全使用,维护规则。
3.3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上口哨,认真检查钢丝绳滑轮卷扬机、吊钩、夹钩、撬棍等机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排除和修整。
3.4工作前要明确分工,设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3.5使用单位应建立行车工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链条和安全装制进行检查,性能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
发布时间:2026-07-13
适用岗位:车站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组长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伤人伤财,想让交通系统干活更安全。大家开车坐船修路都平平安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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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省交通系统的单位和干活的人,包括修路、运货、坐船、管码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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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也得管,还有海事、运政、公路这些专门管事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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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不能酒驾疲劳驾驶,不能无证上岗,不能让带病车船跑,危险品运输要特别小心,开会检查不能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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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开安全会,每月查隐患,发现毛病发整改通知,不改就停业。查完要写记录,整改完还要复查。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要挨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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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