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家长学校办得不好,学习积极性不高,后进生转化难,家校之间常有矛盾。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参加家长学校的家长和班主任。 | ||
| 职责分工 | 学校牵头组织评比,班主任负责推荐人选,校务处监督执行过程。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主动帮老师转化后进生,协助调解家校纠纷,写好家教论文。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期结束前评一次,按10%比例选好家长,论文不限数量,名单存档备查,不参与的不推荐进家委会。 | ||
中学家长学校评比表彰制度
评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7、将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装订成册,以备查询,该名册将作为每学期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参考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