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监控设备,不让它坏掉,不乱报警,不误断电,保障井下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总工和科长督促检查。通风机电组管日常。监控工调校维修。调度员盯屏幕报异常。 | ||
| 核心条款 | 按规范装设备。规程里写清位置数量参数。分站挂牌专人看管。传感器有人吊挂移动。 | ||
| 执行要求 | 每月调校分站,每10天调校传感器和测试断电。巡检保养及时修。台账记录要全要准。中心站只准值班人进。 | ||
1、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要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监控安装、使用和管理工作。
2、通风、机电安全监控管理人员(通风、监控组组长)负责安全监控日常管理工作。
3、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安装位置、种类、数量,电缆敷设路线,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4、安全监控的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执行。
5、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并要爱护、保养好。
6、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保持按规定设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