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2
| 制定目的 | 怕机车车辆自己滑走出事,想让所有停车的地方都稳稳当当不乱跑。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铁路线上停着的机车车辆,管怎么停、怎么固定、怎么防滑。 |
|---|
| 职责分工 | 车站值班员盯现场,司机拧手闸,调车员放铁鞋,安全员定期查,段长总盯着。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停在警冲标外面,不准在安全线避难线停车,不准坡道上不放铁鞋,不准没拧紧就摘钩。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交接班要现场看防溜,铁鞋放哪记在本子上,没做到马上重做,月底抽查,三次不对要谈话。 |
|---|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防止机车车辆溜逸,加强防溜工作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调车作业标准》、《机车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凡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专用线、工程线等线路上停留的机车车辆,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车站设备与线路
第3条 车站应设在线路平道、直线的宽阔处。
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超过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但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
第4条 铁路局应按有关规定对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定期组织复测,设备管理单位应及时准确将复测资料提供给车务段(车站)、机务段等使用单位。
第5条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状态。
发布时间:2026-07-04
适用岗位:货运人员、电梯乘客、监护家长
| 制定背景 | 电梯要用前得先登记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开的电梯和管电梯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用电梯的单位自己办手续,监察机构审核,维保单位配合 |
|---|
| 管理规定 | 没登记不能用;停了再用要重检;移装要申请;信息变了要马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不登记就罚;监察机构查材料;检验不合格不让用;改信息不及时会被警告;每年要定期报检 |
|---|
一、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应携带下列资料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注册登记: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申请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3、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自然人登记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出厂文件,一般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6、使用安全管理制度:⑴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⑵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守则;⑶安全操作规程;⑷常规检查制度;⑸维修保养制度;⑹定期报检制度;⑺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的考核制度;⑻技术档案管理制度;⑼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演习制度
7、持证作业人员名录
8、申请电梯使用登记的单位须另外提供与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的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是制造企业对新装电梯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本单位已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