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7
| 制度目标 | 管住事故隐患,少出事,保护大家安全和公司财产。 |
|---|
| 职责分工 | 法人代表总负责。安监部门盯整改。车间负责人参加排查。员工发现隐患要报告。 |
|---|
| 核心条款 | 每月查一次隐患。分一般和重大两类登记。一般5天内改完,最多拖到10天。重大要写治理方案。 |
|---|
| 执行要求 | 隐患报告马上核实。每季每年报统计表,主要负责人签字。整改不力就处理。查隐患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到场。 |
|---|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对各车间及部门进行排查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参加。
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发布时间:2026-07-10
适用岗位:设备部工程师、项目部人员、安全部专员
| 制定目的 | 想让供应商队伍稳一点,大家长期合作、互相帮衬,别老换人,货能按时按质送过来。 |
|---|
| 适用范围 | 只管长期供原材料、零件、配件和配套服务的厂子。 |
|---|
| 职责分工 | 采购部或配套部带头干,生产、财务、研发帮忙看,采购部签合同、做检查、打分排位。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随便换供应商,不准不验货就收,不准把核心技术告诉厂子,不准只靠一家厂供货。 |
|---|
| 检查与监督 | 采购部每季度查一次厂子,每年打分重评,分数低的换掉,新厂子要填表、实地看、打分排序才准入,没做到就暂停下单。 |
|---|
供应商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