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吊东西时机器出毛病,砸到人或弄坏设备。也怕雷劈、轨道跑偏、着火这些事发生。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起重机的人,修起重机的人,管起重机的部门,还有起重机本身和轨道。 | ||
| 职责分工 | 操作员盯紧机器状态,维修员按时检查修理,主管批准特殊操作,安全部门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要求 | 贴最大重量标牌,装好刹车限位器,轨道尽头放挡车器,配灭火器铺胶垫,不许乱改零件。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班组自查,安全部每季抽查,总工批超限作业。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调岗。 | ||
1) 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连锁以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并灵敏有效。
2) 高架起重机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3) 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必须在轨道末端2m处设车挡。
4) 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操作室内应铺绝缘胶垫,不得存放易燃物。
5) 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起吊。如必需超负荷时,应经计算,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 悬臂式起重机工作时,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最大仰角一般不得超过78°。如必需超过规定的最大仰角时,应经过计算并采取防止吊臂后仰的可靠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起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