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6
| 制度目标 | 防止药品过期还在用,保证病人用药安全,减少浪费和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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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药剂科管采购和入库,保管员管码放和养护,调剂员管发药,质量监督小组管检查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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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不买不收不发过期药,近效期药要标清楚,按效期远近摆放,优先发快到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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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验收时查效期,入库写清批号和日期,每月报近效期表,发现快过期马上报,发药前必须看日期,超三个月得提醒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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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发布时间:2026-07-05
适用岗位:药房保管员、乡村药师、基层药剂师
| 制度目标 | 管好出生医学证明,别乱开、别弄丢、别泄密,保证每张证都真真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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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专人管证纸,专人管印章,两人一起核对发证;院长审特殊病例;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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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证纸印章分开管;必须两人操作;信息不能涂改;宝宝名字只准改一次;不准私开、私借、私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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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上岗前要培训考试;所有资料专柜锁好;发证全程留痕;家属领证要验身份或委托书;每月自查一次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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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的负责人必须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法规,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文件,资料,用品需专柜专人管理,出生证明专用章及及出生证明纸由两人分开管理,不得丢失,不得外借,违者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3、要做好出生证明的病人资料保密工作,不得告知无关人,更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的资料外泄。
4、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两人监督机制,即由管证明纸者开出生医学证明,经管出生证明章者申核,特殊病人需经院长申核签字后方能发证。不得私开出生证明;更不允许涂改病人的相关资料,必需按相关要求真实开出证明,如不按流程开出生医学证明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开证者个人承担。
5、出生医学证明要按规定的程序,到规定的单位领取,不得私改领取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