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药品摆得清楚、存得安全、拿得放心,不混放、不串味、不丢药。 | ||
|---|---|---|---|
| 职责分工 | 药剂科负责日常检查;库管员管存放;药师管陈列;保管员盯特殊药品。 | ||
| 核心条款 | 药品分剂型、分用途、分温湿度放;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开;危险药不陈列真品;拆零药留原标签。 | ||
| 执行要求 | 每天交接班时查一次摆放;每月盘点一次库存;药剂科每周巡检;发现乱放当场整改;记录本要天天填。 | ||
第二医院药品陈列、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在营业场所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复合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药品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品种与品种之间留足相应间距,防止混药。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药品等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2、根据药品性能特点,将药品分别储存于常温库、阴凉库、电冰箱中。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甲类、乙类非处方药分类存放。
4、特殊管理的药品、贵细药品要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账务相符。
5、危险类药品不在营业场所陈列。如必须陈列时,仅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