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会议内容外泄,保护秘密信息不被乱传乱用。 | ||
|---|---|---|---|
| 职责分工 | 保密干部负责检查场地,保卫人员管进出,领导审列席名单,会务组管文件分发登记。 | ||
| 核心条款 | 不能用无线话筒,不准随便记录录音,不准复印密件,传达范围不能扩大。 | ||
| 执行要求 | 会前做保密教育,会中专人盯现场,会后查场地清文件,发现漏管马上补救,每月抽查一次落实情况。 | ||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干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