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乱拉电线出事故,保证临时用电安全,让大家干活时少担惊受怕。 | ||
|---|---|---|---|
| 职责分工 | 资产运营部批申请、管备案、查违规;各单位提申请、守规矩、报拆除;电工负责装和拆。 | ||
| 核心条款 | 先批再装,一周内必须拆,超期要续批;橡皮线悬空架,高度够、有总开关、有漏保、外壳要接地。 | ||
| 执行要求 | 申请要写纸面的,批准后才能干;到期不拆或私拉,资产运营部直接断电;日常谁用谁盯,坏了马上报修。 | ||
1凡在公司区域内所接电力、照明、试验等临时线路(电压1000v以下)均执行本制度各项要求。
2各单位需架设临时线路时,由需要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资产运营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3有专职电工的单位,架设临时线也应由单位电工报资产运营部批准、备案后方能架设临时线。
4临时线架设后,使用期限为一周,如超过期限需要延长使用时,必须办理继续使用申请,交资运营部备案。临时线连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
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可不填写临时线申请单,但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并在工作完毕后由本人负责拆除。
6临时线的安装必须按北京市供电局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
7到期的临时线和私自安装的临时线,资产运营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并责令电工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