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想早点发现隐患,不让老百姓受伤丢命。 | ||
|---|---|---|---|
| 适用范围 | 车站所有人,特别是管安全的和站长。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带头报,安全员天天查,上级交通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发现大隐患必须马上写报告,站长要亲笔签字,不能拖不能瞒。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对账查记录,漏报瞒报就扣分通报,严重就调岗处理,站里自己组织抽查。 | ||
为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站实际,订立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
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由车站站长签字确认。
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车站拟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应追
究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