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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事故处置

更新时间:2026-07-31 15:09:29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优选9篇)

制定背景有人出事不吭声,自己悄悄摆平,容易再出大事。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队组和值班人员。
职责分工队长管本队,区值班员查事故,区领导最后把关。
管理规定出事必须报,追查要到人,通报要公开,学习不能少。
监督与罚则不报就进学习班,查不清罚500,不通报不学习也罚500,区领导还能加罚。

一、发生事故不汇报,隐瞒私自处理的,责任人进矿“三违”学习班,队长加罚500元。

二、区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对发生事故的班组进行追查,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到人,不认真召开追查会或责任落实不清的,给予区值班人员500元处罚。

三、事故责任依照具体情况进行落实,必须责任到人,对事故追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让职工从中吸取事故教训,各队认真学习,不开展学习的班组给予队长500元处罚。

四、事故追查后,必须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和结果,区主要领导可根据影响后果,重新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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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处置制度(优选10篇)

制定背景深基坑施工容易出事,以前有人没及时报、乱报,现场被破坏,查不清原因。得有个规矩管住报告和处理这事。
适用范围广珠铁路项目所有参建人员和工区。
职责分工指挥部负责人带头,项目部具体干,安全管理部门盯着看,总监办和广铁集团也管着。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不能拖不能漏不能骗;现场不能乱动;补报新情况;按预案救人救物。
监督与罚则现场人先自救互救,指挥部立刻启动预案;查现场要拍照画图留痕;不配合的给处分;真犯法的送司法机关;每月检查执行情况。

深基坑作业事故报告与处置制度

㈠、安全事故的等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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