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党员群众提意见没渠道,办得慢,回得少,大家不满意。 | ||
|---|---|---|---|
| 适用范围 | 全体党员、普通群众、各党支部。 | ||
| 职责分工 |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党支部组织执行,支书当面答复署名意见。 | ||
| 管理规定 | 意见箱、座谈会、征求意见表都要用;3天内办完一般意见;不能办的要说明原因;署名意见必须当面答。 | ||
| 监督与罚则 | 办公室建登记册记每条意见;定期公开办理情况;推诿扯皮要被查;打击报复绝对不行;办得差要通报。 | ||
一、意见收集: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党支部组织要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各党支部组织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