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井下监控一直有反应,数据不乱,出事能马上知道。 | ||
|---|---|---|---|
| 职责分工 | 调度室盯24小时屏幕、填记录、报日报;通风部门管设备、调校、维修、画图;瓦斯监测工具体干活。 | ||
| 核心条款 | 传感器位置要准,距离按数字卡死;每10天必须用气样调一次;分站不能淋水、要垫高、离顶板不能超0.3米。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有人守着看,班班校数据,异常马上查原因;维修要留记录,停机得领导批,台账按部门分好谁管哪块;地面检修每半年至少一次。 | ||
一、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控;调度室必须执行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好监控记录,每天上报监控日报,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井下监测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规程》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
1、分站到传感器、断电仪的传输距离不超过1000m。
2、瓦斯传感器的安装: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风筒出风口;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装在距全风压汇合处回风口10~15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