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想加快盖楼进度,堵住管理上的漏洞,不让员工乱来。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员工,重点管工程、监理、部门经理以上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法务部和审计部一起查,人力资源部负责记档案,董事长能批特例。 | ||
| 管理规定 | 不准吃施工方饭,不准帮亲友揽活,不准干地产第二职业,不准乱改图纸流程。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就罚钱加记过,一次警告,两次记过,三次辞退。结果进人事档案,影响考评和奖罚。 | ||
房地产公司惩罚制度补充规定(一)
为推进公司开发进程,堵塞公司管理漏洞,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经公司临时股东会研究决定,对公司原《奖励与处罚规定》进行补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法务部与审计部联合实施,并将检查惩罚结果汇总人力资源部记入当事人人事档案中,作为今后绩效考评、奖罚的依据。
处罚补充条款如下:
1、公司所有员工不得与工程施工方有宴请与被宴请行为(除特殊重大活动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外)。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记过处分一次,同时经济处罚1000元。有两次以上行为者,公司将予以记大过一次,经济处罚2000元。有三次行为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亲属、朋友向公司业务合作方包活、承揽业务。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同时经济处罚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