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出火灾事故,保护大家安全,让动火和用电都规规矩矩。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公司干活的人,管拉电线、用电器、动火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管理部门牵头批申请、查现场;电工装线路;各部门自己关电源;班组长盯动火现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私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私用电器,没批条不能动火,周围有易燃物不能点火。 | ||
| 检查与监督 | 动火前填表交证,安全员当天审批并检查现场,配好灭火器,高处动火下面得有人守着,巡查发现不按规矩就叫停,再犯就通报。 | ||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缆、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在场区内使用私用电器。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为规范在公司内从事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动火申请:
需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动火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诺遵守公司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