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30
| 制度目标 | 让卫生院更好服务乡亲们,管好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这些事,不乱来不攀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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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县卫生局指导技术,乡镇政府委托管理,卫生院自己组织落实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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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搞爱国卫生运动,做健康教育,打疫苗,看常见病,转送重病人,搞康复,管妇幼和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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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按本地情况设院,每千人一张床,一人一床配1.3人,坚持防治结合,用适合的技术,不能照搬城里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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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6-08-06
适用场景:产科接生、新生儿护理、孕妇宣教
| 制度目标 | 让妈妈和宝宝住一起,方便喂奶,减少感染,帮妈妈快点恢复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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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产科医生管妈妈,儿科医生管宝宝,护士全程照顾,24小时有人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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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妈妈宝宝必须同室,6小时内要早接触早吸吮,按需喂奶,每天查房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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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护士交接要清楚,病历写清楚喂奶情况,每天测体温体重,洗澡脐带消毒,发现异常马上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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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如儿科无条件提供母婴同室,可继续留住母婴同室。如新生儿,则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将母亲共同转入儿科母婴同室。
(4)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2、工作人员职责
产儿科医师工作职责:
(1)产、儿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儿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
(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
(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
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