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餐馆不干净出事,想让大家吃得安心点,少生病,管住食品安全这根弦。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开餐馆的单位,管他们怎么设管理员、怎么干活、怎么守规矩。 | ||
| 职责分工 | 餐馆老板要设人,管理员自己干活,卫生监督所盯着看,查到问题就处理。 | ||
| 禁止行为 | 管理员不能是后厨干活的,没证不能上岗,身体不好不能干,不培训不能上任。 | ||
| 检查与监督 | 老板得给管理员配好工具,卫生所定期查,没设人或没证就不发许可证,查到失职就换人、取消资格,年底还要考核。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行业。
第三条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设置要求:
大型及特大型餐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供餐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必须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其他可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人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