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车间容易起火,怕烧伤人、毁机器,影响生产。要防着点。 |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车间和干活的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厂长管总,车间主任盯着,消防员天天查,员工自己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不乱拉电线,不堵通道,不乱用明火,设备按规矩开,下班断电关阀。 | ||
| 监督与罚则 | 消防员每周检查,有问题马上报;谁不照做就批评教育;真出事要追责。 | ||
本厂为纺织类生产机构,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生产规定,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为贯彻本厂《消防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内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质。
第四条: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厂部批准,由厂长负责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七条:车间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确需要须征得保安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八条: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