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厂里外来人多,怕出人身设备事故,想让大家平平安安干活,不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临时工、外包工、参观检查学习的人,管他们在厂里干活、参观、检查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用工或接待部门具体管人,安监室搞安全教育和盯着执行。 | ||
| 禁止行为 | 临时工不能进集控室独立操作,外包工不能乱跑乱动设备,参观者不能穿凉鞋裙子,都不能擅自进生产区。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室教安全课,考试合格发证才准进厂;日常由用工部门盯,安监室抽查;没培训就上岗的清退,出事按规赔罚。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在我厂厂区内工作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根据《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公司《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厂主业、实业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包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检查人员、指导人员、外厂来学习人员等。
“临时工”指由厂人事部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支付工资的所有人员(包括反聘人员、外来劳务人员、在部门或班组长期工作的临时人员等)。
“外包施工人员”指与厂指定的职能部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所有人员。
